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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報【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大陸市場上商品多如繁星、真偽莫辨,《消保法》、《食品安全法》的罰責也逐步提升,「職業打假人」就此應運而生,打假人王海就表示,他的團隊在雙11期間投入100萬元(人民幣,下同)搶貨,預計索賠1000萬元。
大陸食品安全法規定,消費者購買了生產者生產之不符合食安標準的食品,可以獲得10倍的賠償金,而職業打假人透過買下商品,自行送驗後依據法令對業者求償。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王海在雙11期間,鎖定了肉類、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台中境外公司設立保健品和服裝等商品,正預計向商家索賠1000萬元。
王海旗下有超商、電商和微商3個打假團隊,將近30人。「電子商務是現在發展的趨勢」王海表示,為備戰雙11,兩個月前就派人對網路銷售榜上台中公司設立登記的商品進行採購和檢驗,今年以來,他的團隊因打假獲得的賠償已經有5、600萬元,一半來自網路。
台中公司成立台中公司登記有人認為職業打假人是在主持正義,也有人覺得只是逐利,大陸時事評論員馬滌明則希望,監管機關能學學職業打假人「較真」的態度,且消費者對電商平台上的假貨問題越來越重視,像王海這樣的職業打假人,電商應該歡迎才對,這一台中商業登記點,就考驗了電商對假貨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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